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来大厅之前便可清楚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更好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从2022年1月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子洲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我来教你办”系列专栏,定期推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今天我们推出的是“子洲县对医疗机构申请停业的办理流程”。
子洲县对医疗机构申请停业“一次性告知书”
一、适用范围
自然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审批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 号)第十三条: “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 号)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
四、受理窗口
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B22号窗口
五、决定机构
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申请条件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停歇业的医疗机构
七、申请材料
1.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医疗机构申报停业、歇业申请书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审核→办结
九、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咨询电话
0912-7951963
十二、办理地点
子洲县颐和小区张家湾保障房34号住宅楼临街门面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十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附:子洲县对医疗机构申请停业的办事指南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