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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实施方案2.0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实施方案2.0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5日


子洲县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实施方案2.0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政策集成创新,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行动,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全面优化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打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健康舒适的人文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企业开办注销领域

围绕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延伸企业开办服务链条,提升集成服务质效,深入推进企业准入、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加强企业开办、注销相关事项集约协同,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整合企业开办、注销等全程电子化系统,分类分项进行优化组合,形成企业准入、变更、注销等多场景应用。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探索在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登记流程中,嵌入环境许可告知性提示。

2.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平台一次身份验证后,在“一窗”领取营业执照、发票等材料时,不再重复进行身份验证。

3.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和信息共享,建成运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系统。对新设立的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免费发放一套电子印章。持续提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公示、展示信息运用认可度和覆盖面。

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告知承诺、先证后核”改革试点。对消防、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涉及现场审查核验的事项,推行“证前指导”服务。

5.企业线上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可自主选择预约开户银行。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相关信息开户银行与有关政府部门共享。

6.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法人等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企业授权同意后,线上平台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预约账号,并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优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加快实现实名验证、清税等信息实时共享。

7.全面实行向纳税人全电发票开票,纳税人从登录发票电子服务平台搭配开票、用票全流程均无需使用硬件介质。

(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

巩固提升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多测合一、联合验收等改革成果,聚焦难点、堵点、痛点深化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提速增效。(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环保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1.在竣工验收阶段,同步办理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房屋实测绘,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推动实现“验收即拿证”。

2.对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作出承诺后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

3.建立完善验收标准,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4.深入实施一个阶段、一个报告、集中评审。探索专家网上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远程评审方式,破解“会审难约”问题。严控评审时限,提高项目评审效率。

5.持续整合测绘事项。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同一标的物只进行一次测绘,全面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对产业用地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产业类项目,推行房产测绘“测算合一”。

6.大力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推进项目环评审批提速,在严守环评审批底线的前提下,对基础设施、公路铁路、输变电等类型项目,通过采取“打捆”审批等方式,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

7.探索项目环评建设与办理同步。涉及民生且由政府主导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穿越、占用生态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除外),在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前提下,经企业申请、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生态环境部门同意,项目可先行建设,但应在投运前取得全部环评批复。

8.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点项目,对存在环境制约因素,已完成环评编制任务的项目,提前组织技术审查,指导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优化调整;对尚未开展或完成环评编制任务的项目,提前研判,在项目正式受理后,节约评估时间,提升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间进行压缩,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缩短至20个工作日之内。

9.大幅降低涉企检查频率。对初次环境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实施“首违不罚”,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入企驻场执法帮扶”。

(三)获得电力领域

进一步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深化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时、省力、省钱)服务,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县电力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优化告知承诺备案方式,符合采用承诺备案制的短距离高压电力接入工程,施工企业或供电企业提交《施工方案》《交通疏解方案》等材料后,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填写告知承诺相关信息并在线获取备案证明,在施工地点张贴后即可开工。接入完成后,建设单位将相关信息和竣工测量成果推送行政审批部门,按标准恢复道路和绿化。

2.“数据跑”代替“线下跑”,推动政企平台贯通和数据共享,办电业务在“网上国网”APP等平台持续推行。这些平台可自动获取户籍信息、营业执照信息、产权证明信息等多种电子证照信息,实现居民“刷脸办电”,实现企业“一证办电”。

3.建依托供电企业线上渠道,搭建办电互动平台,实现用电报装全流程在线服务。供用电双方利用电子签章实现供用电合同线上签约。通过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受电工程典型设计、造价查询服务,帮助用户更加直观、方便选择电力设计、施工和设备单位,实现供应商在线比价、服务质量线上评价等“大众点评”式服务。

(四)不动产登记领域

构建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办事材料只减不增,流程进一步优化,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稳妥解决,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实现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一手商品房转移登记等“不见面办理”全覆盖。推动个人与企业间存量房屋买卖、依据已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全程网办。

2.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全县一般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达到90%以上。

3.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即时自助”查询新模式,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通过电子地图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

4.探索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查验、申请程序。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登记申请人应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因承诺不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依法稳妥、积极高效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五)纳税服务领域

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优服务,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90小时以内,征纳成本明显降低,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县税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协同共治,加强企业研发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等信息共享,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2.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

3.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梳理建立退税企业清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应享尽享,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入库减免退抵税、误收多缴退抵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等5项主要限时办结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在税务总局规定时限基础上再压缩40%。

)获得信贷领域

提高获得信贷服务便利度。提升信贷服务水平,优化信贷流程,降低信贷综合成本,确保信贷服务更加精准有效适应市场主体需要,促进全县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投放力度,推广更多“信易贷”产品,不断提升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2.引导各银行及担保机构优化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探索质权转让股权、反向许可等方式,通过定向推荐、对接协商、拍卖等形式,提高质押物处置效率。

3.制定“白名单”管理办法。指导各相关部门制定企业“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合作创新信贷产品,探索“贴息+担保+补偿+奖励+资金移存”的融资模式,建立融资服务队。

4.提升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政策解析、电子保函、科创金融等专区效能,建立覆盖全县的政策服务渠道,实行电子保函一站式服务,加快数字金融成果转化,促进金融赋能科技产业发展。

5.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期流贷及个体工商户贷款投放力度。

6.建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增强银行敢贷、愿贷信心,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获贷率和便利度。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领域

深化普惠金融大数据应用,优化服务创新,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扩面增量、提质降本,强化融资支持,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县金融办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积极搭建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引导更多“金融活水”精准浇灌实体经济,力争今年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5000万元以上,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占比60%以上。

2.精简担保手续,再造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实现担保业务“一张清单、一次告知、一站式办结”,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回访制”。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对受理资料齐全的客户,即报即办、当日办结,对一般客户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不折不扣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实行担保费不超1%,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推进普惠金融落地见效,助力市场主体。

3.满足客户融资需求。与县域内农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构建起共同参与、多元融资、合理分险的银担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内控管理,落实银担分险机制,完善担前审查和担后管理风控制度,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加强担保项目跟踪问效、无效问责,最大程度规避金融风险,担保风险率控制在5%以内。

)执行合同领域

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案件全流程管理,推进案件审理提速提质,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县人民法院牵头,县司法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推进“立审执”提速增效。畅通立案渠道、提高审判效率、信息化手段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强化对审、执、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有效压缩各环节周期。加强审限管理,对长期未结案案件变更审限审批制度和预警制度,实现对长期未结案件的“可视化”管理。

2.探索建立健全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执行工作效率。

3.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将扫描、送达、保全、鉴定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

4.加强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质量。

)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

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县人社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建立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联动处置中心,依托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

2.常态化开展招聘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各类机构联动等方式,利用“秦云就业”平台,组织开展联合招聘,激发促就业的社会效应。

3.建立人才“一站式”服务机制,全面归集劳动力市场监管全数据,为劳动者和市场主体提供用工对接、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公共就业服务。

4.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发挥社保卡金融功能,探索实现政府各类待遇由社保卡进行发放。探索完成医院持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代替医院就诊卡,实现挂号、诊疗、检查、查询、审核、住院、结算等就医全过程一卡通;完成在医院、药店凭社保卡报销结算。

5.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

(十)政府采购领域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不断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推动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统一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县财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探索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形式审查,合理精简供应商证明材料,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材料。

2.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畅通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强代理机构从业管理,规范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集采机构考核,不断提升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

3.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规范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按规定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款。在采购文件中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促进绿色发展政策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4.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且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十)获得用水用气领域

进一步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加快推进“互联网+”建设,实现网上缴费模式。(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牵头,县水务集团子洲分公司、县住建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将用水用气报装环节精简为2个,即:窗口登记、确定方案、施工图设计合并为一个环节,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接入挂表合并为一个环节。取消工程施工前置审批,压缩报装时限为1个工作日。

2.推行“企业承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将用水用气外线工程涉及的路政许可、绿化许可等事项实现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3.优化用水用气报装前置服务,完善提前介入机制,规范现场勘察、设计和外线工程施工等全过程管理。

4.完善水电气网(宽带)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合踏勘、一站服务、一窗咨询。

(十)招标投标领域

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持续提升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水平,优化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库与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广泛应用。

2.持续开展招投标制度清理,破除各类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保障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3.优化招标投标流程。优化中标信息、合同内容等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开标评标、异议处理、投诉、合同签订等环节监督管理。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

4.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推行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网上缴退、电子保函、分类减免保证金等措施。

5.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十)政务服务领域

聚焦深化“子(只)一次、洲(周)服务”工作机制,以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为切入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1.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总门户功能,集成企业群众办事的各项服务通道,加强数据互通共享,政务服务可网办能力达到92%以上。

2.建设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功能模块,实现高频便民事项“网上办”“社区办”,偏远地区高频便民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基本形成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十五分钟政务服务圈”。

3.坚决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对事项进驻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未进驻的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线下全面实现“应进必进”。规范部门办事大厅设置,统一加挂政务大厅分厅牌子,并接受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和监督。以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模式为主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比例提升到80%以上,实现“前台联合受理、后台限时办结、统一窗口出件”。

4.建立健全企业诉求直达机制,做到企业诉求“一口收办”、闭环管理,设立12345政务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常态化开展“优环境、促发展”等现场集中办公活动,广泛征集、及时办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梳理助企便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研究推进机制创新、流程重塑,形成年度基础清单。常态化清单化对标学习全国先进地区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机制和模式,通过“借鉴+创新”方式,加快实现更多助企便民政务服务集约集成、便捷高效、首创首用,持续打造政务服务新环境。

(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

持续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知识产权与社会经济紧密融合。(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有关单位配合)

1.在全县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领域,发现和培育一批技术价值高、市场前景好、行业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

2.提高商标受理窗口应用水平和社会知晓率,进一步优化企业商标注册服务。建立商标保护名录。

3.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法律援助、代理援助等基础性公共服务。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仲裁、公证组织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能力。

4.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

5.加强版权执法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专题培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进企业。

6.探索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保险促进工作。对在子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其贷款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一定支持。鼓励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业务。

7.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

(十)市场监管领域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有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便利度、获得感。(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1.深入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比重,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2.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综合运用。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应替尽替”。

3.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兑现工作机制,开展公共政策兑现情况梳理,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公共政策。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4.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围绕群众投诉举报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仿冒、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5.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无事不扰”,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地方行为不予处罚。

6.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受惠面。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加强不当执法案例归集通报,推动以案释法、以案纠偏。

7.进一步提升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公用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对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以各种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十)包容普惠创新领域

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市场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流动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和市场开放水平稳步提升,全社会包容性、普惠性和创新性持续增强。(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环保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加快外贸发展,大力培育外贸主体。持续打造特色农产品、子洲黄芪、超细白羊绒外贸出口基地,推动子洲产品“走出去”,实现全年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

2.持续开展选派科技特派员帮扶民营企业工作活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骨干企业、诚信服务示范企业、人力资源产业园。

3.开展生态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市政设施、公园体系、河道治理等,巩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建设成果,确保优良天数和PM2.5两项指标持续进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方主动参与、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专责,实行清单管理。

(二)整体推动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安排部署,对标方案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分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工作推进落实。围绕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县营商办不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协调解决各项任务落实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并全面落实《子洲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季度监测考评办法(试行)》,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聚焦“营商环境突破年”主题,全面贯彻国家、省市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扎实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营商办组成专项督导组,坚持常态督查和重点专项督查相结合,并将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推广,争取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