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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1、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到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在新时代全面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全面依法治国举措密集出台、成就显著,更是法治政府建设系统部署、全面推进的11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2、2018年起,我省每两年开展一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已创建三批次。截至目前,榆林市仅有神木市、榆阳区、米脂县三个县市创成省级示范综合地区,居全省后进位次。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将在剩余9个县区择优创建5个省级示范县区。

(二)主要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榆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榆林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子洲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七个板块。

(一)主要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公开发布以及及时报备作了明确要求。对重大事项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二)行政执法领域主要规定,从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事项、突出领域、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涉企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执法监督以及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等层面作了明确要求。

(三)对行政复议进行安排,从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到行政复议结果运用以及行政复议人员场所规范化建设作出安排,特别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出更高要求。

(四)本块内容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明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五)建立政府与法院、政府与检察院联动工作机制,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案件始终,更好促进诉源治理工作有效展开。

(六)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体系,从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更便捷服务企业与群众以及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七)能力建设,从领导干部到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做起,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乡镇的法律顾问作用,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