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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残疾学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0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意见》(陕教〔2019〕25号)文件,现就加强全县特殊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3-20周岁残疾儿童少年精准摸排,并以“一人一档”建立档案。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网络,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县教体局牵头,特殊教育学校具体实施,并会同残联、卫健局、关工委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认真完成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摸排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的数据,进行实名登记,做到不漏一人。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评估,根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的情况,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含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举办的特教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的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特殊教育学校加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其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充分盘活现有特殊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送教上门制度,采取送教进社区、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

(二)加快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要把学前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计划,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要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把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鼓励成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开办面向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残联要把残疾学生就业工作纳入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有关部门要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省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四)抓好特殊教育课程改革。认真落实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鼓励特教学校加强对多重残疾、重度残疾以及孤独症等学生的教育研究。接收残疾学生要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意见,针对每个残疾学生特点,分别制定教育方案,推进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教学。统筹建立特殊教育信息资源,以“人人通平台”为载体,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增加课程资源,深化融合应用。加强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图书配备工作,开展教育系统读书年活动,建设书香校园,培养残疾儿童良好阅读习惯。

(五)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万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高中部及幼儿园、高中阶段随班就读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要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将特殊教育学生纳入各类学生资助范围,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免学费(保教费)教育。每年一次性补助残疾学生200元交通费。要拓宽特教经费筹措渠道。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配备康复教育设备,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县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安排特殊教育,每年要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康复、教育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把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县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制定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工作计划,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利用各类信息化平台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和资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和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编制部门要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制定和核编定员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卫健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辅具配发和残疾学生就业辅导及办证等工作。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摸底排查、送教上门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特殊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对特殊教育的认识。通过开展结对共建等活动,畅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渠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