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子洲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子洲县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来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公开实际成效为理念,以信息公开质量为抓手,以信息共享为民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重点开展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局本着实事求是、快速准确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度县畜牧兽医有关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不涉及依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切实做好畜牧兽医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政务信息的及时发布与收集。
(四)微信公众号建设。依托县联通公司建立了子洲县畜牧兽医局微信公众号,今年在该公众号上向全县广大养殖户发布信息60余条,重点对养殖政策、疾病预防、科学饲养、活畜禽及其产品市场行情等方面知识进行发布,切实提升全县广大养殖户的知晓率,有效降低养殖风险率,切实增加了养殖户经济收入。
(五)监督保障。为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我局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监督组,由局分管领导负责,业务人员承办,定期对政务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督导,不断发挥督促监督作用。局属各单位需要公开的信息,经局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监督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快速发布,对发布信息滞后的局属事业各单位将在县畜牧兽医系统内通报,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主要以新闻业务稿为主,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及党建新闻稿较少。
2024年,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继续制定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重点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力争完成养殖户喜闻乐见的公开信件。二是快速发布信息。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关、责任关、时间关,确保第一时间发出,农户第一时间知晓。三是信息以考促奖。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作用,对发表较多优质信息的人员,将加大奖励力度,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四是助推乡村振兴。发布畜牧业养殖奖补政策、技术指导规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畜禽产地检疫注意事项等,进一步撬动更多的农户发展畜禽养殖产业,增加经济效益,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产业富民,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