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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0〕16号)和《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子政发〔2010〕25号),设立子洲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六项交通规费和管理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已划出境内铁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协调服务以及相应运输计划等日常服务工作,交由县铁路办管理。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原县城建局城市客运及出租行业管理职责,整合重新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转变)的职责

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提出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行业技术

标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养护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养护。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公交、出租管理工作;负责汽车技

术检测与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全县运输船舶、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

客货运输。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

节能减排工作。 

(八)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及环境保障协调工作。 

(十)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及环境保障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境内铁路客运列车开通、地方铁路运力申报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岗位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县交通运输局岗位设置为6个。

(一)政秘岗。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值班、政务协调、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党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局机关车辆、国有资产管理、节能减排、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年度考核、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宣传、创建、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内保工作。 

(二)资金管理岗。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等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筹集交通

建设资金;负责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及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三)规划统计岗。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划、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

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数据库建设及电子地图更新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请况,发布路网路况信息;负责交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及环境保障协调工作。 

(四)建设管理岗。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造价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工作。 

(五)养护管理岗。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养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养护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养

护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前期、建设、验收工作;负责养护生产质量监督;负责公路、水路养护检查监督、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养护生产安全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六)法规运输和安全管理岗。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水路客运、货运和车

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超限超载治理;负责路产路权保护管理;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组织指导交通应急抢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行业有关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交通执法监督管理及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备案审查;负责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工作。

四、人员编制

子洲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