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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是寄托思念、缅怀逝者的重要节日,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野外用火增加,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做好我县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现向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近年来我县林草事业蓬勃发展,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然而可能由于您的一时疏忽,用火不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争做护绿使者,为我县的生态建设出一份力。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我们在尊重祭祀习俗的同时,更提倡文明祭祀新风。积极倡导用植树、献花、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

三、加强自律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要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烧地边草、烧灰积肥、烧垦开荒、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特殊人员加强监管控制,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四、沉着应对,科学处置

广大群众若发现他人在林区违规用火,要及时进行劝导。如果发生紧急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切勿盲目扑救,应当及时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12119)或向县林草资源保护站(0912-7230685)、县应急管理局(7230449)上报火情。严禁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人身事故发生。

全县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履行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守护好子洲的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子洲、平安子洲贡献一份力量!           

                 子洲县林业局

            子洲县林草资源保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