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外卖平台分支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外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县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查对象
子洲县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含仅提供外卖服务的经营者)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
二、自查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完成全面自查、问题整改及台账留存工作。
三、自查内容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线上平台)
1.严格资质审查。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照进行审核,确保证照合法有效,严禁无证、套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经营,坚决清理取缔“幽灵外卖”。
2.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等相关制度并在网络平台公示;按要求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合法证照进行审查并做好信息登记;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记录;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
3.规范信息公示。在网络主页面真实、准确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证照信息、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量化分级结果、菜品名称及主要原料等内容;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展示的实体经营门面与实际情况相符,实际经营地址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地址一致;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清晰展示“互联网+AI智慧监管”标识;同时在网络主页积极倡导“合理饮食、文明用餐、避免浪费”的文明用餐风尚。
4.强化规范管理。对送餐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个人卫生健康检查;定期对配送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开展常态化抽查和监测;对抽查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5.压实主体责任。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实名登记,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开展实质性审查,确保证书载明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严防虚假资质、冒用他人资质入网经营行为。依据《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网络餐饮服务活动风险识别;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推送风险提示、警示信息,督促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定期开展入网商户实地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6.完善配送保障。具备保鲜、保温、冷冻冷藏等特殊食品的配送条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规范配送流程,防止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发生变质等问题。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实体店)
1.确保主体资质合法。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实际经营地址与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保持一致。
2.落实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规范穿戴卫生衣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杜绝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3.强化食品原料管控。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制度,做到采购源头可溯、过程可查;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食材及食品添加剂。
4.规范加工操作流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严防交叉污染;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环节落实到位,保持后厨环境卫生整洁;严格执行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严禁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从加工环节保障食品安全。
5.做好食品配送防护。使用清洁、无毒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对配送食品进行规范包装,全面使用外卖“食安封签”,防止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四、工作要求
1.各外卖平台分支机构、广大入网餐饮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网络餐饮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2.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立即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我局将对网络经营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验,重点检查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坚决杜绝自查走过场、整改流于形式的现象。对未开展自查、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以及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我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惩处,适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欢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子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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