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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水利局机构职能

子洲县水利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中省 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 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及重要流域(区域)水利 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 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 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 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 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 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 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 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 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 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 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 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 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 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重 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 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分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 程建设的监督。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 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 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 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 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 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八)负责水文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水文的法律法规和管理 办法。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 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协调指导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发布 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 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 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 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 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 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 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 实施。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流域、跨县 域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 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水利行业安全 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 质量监督工作,拟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 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 织指导实施,提出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 管理。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 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 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 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 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 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 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县水利局设下列工作岗位: 

(一)总工程师岗  负责按权限组织审查全县涉及水利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工 程概算和施工图指导、监督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的实施;负 责全县范围内的涉水项目建设的技术咨询;负责组织水利专业技 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水利科学技术研究。 

(二)政秘岗 协助局领导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全局政务、文秘、档案、 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全系统劳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 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和工作评优考核工作,负责起草工作所需的各 类文件、报告、以及其他会议文件,负责保管印章和信访接待工 作。  

(三)水利专业岗  协助局领导搞好一切水利专业技术工作。负责编制上级下达的各项水利规划、计划,并协助局领导搞好各项工程的实施工作。 

(四)水保专业岗 协助局领导搞好一切水保专业技术工作。负责编制上级下达 的各项水保规划、计划,并协助局领导搞好各项工程的实施工作。 

(五)财务管理岗 编制水利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 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 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 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六)统计岗位 负责全县水利、水保的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地上报 有关统计数据,并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