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徐**
信件编码: GPPS20240416JYF5
来信时间:2024-04-1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子洲县公益性岗位取暖降温费为什么迟迟不落实
信件内容:

      榆林市其他县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省市2018年文件精神已落实取暖降温费,为什么子洲县迟迟不落实,还要到什么时候?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04-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子洲县公益性岗取暖降温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在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业期间可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参照同类事业单位享受降温费、取暖费。目前,我县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为全额财政补贴,个人不缴纳,取暖费和降温费发放问题已上报县政府研究。

再次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子洲县人社局电话0912-7221158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如您仍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拨打子洲县人社局电话:0912-7221158咨询。同时在办理后,敬请您及时对我们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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