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续**
信件编码: GPPS202312135O28
来信时间:2023-12-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公益性岗落实取暖降温费和上浮每月工资问题
信件内容:

2023年已近年末,榆林市各个县区都已落实公益性岗位取暖降温费,同时根据陕西省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每个月工资都已上浮,子洲县什么时候能落实?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3-12-1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2023年第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3〕158号)精神,调整县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补贴,调整标准按陕西省确定的子洲县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绝对值执行,每人每月增长200元。我局已起草《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县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的提案》和《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享受降温、取暖等费用的提案》,报县人民政府讨论决定。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如您仍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拨打子洲县人社局电话:0912-7221158咨询。同时在办理后,敬请您及时对我们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