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异地调动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第三条 配套措施中规定明确服务年限:
1、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按有关规定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县及县以下医学本科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免费师范生和学前教育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2、建立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数据库,市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信息共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因此,您于2022年12月入职,不符合文件规定,暂时不能进行异地调动。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如您仍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拨打子洲县人社局电话:0912-7221158咨询。同时在办理后,敬请您及时对我们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