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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产假政策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产假政策咨询
提交时间 2026-02-26
信件内容 你好,请问2026年最新的产假,陕西省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子洲有没有?不给这60天的话,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呢?还是说这60天看公司给不给休,不在国家保护范围之内?没有休的可不可以劳动仲裁?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您关于职工休产假政策咨询的来信,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按照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如需要进行劳动仲裁,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表、工资欠条、押金收据或健康证、出入证、工作标记等)等证据材料到子洲县丰庆路人力资源大楼四楼子洲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912-7230220)申请劳动仲裁。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仍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拨打0912-7230220咨询。同时在办理后,敬请您及时对我们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回复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