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生育补贴 |
| 提交时间 | 2026-03-22 |
| 信件内容 | 咱们县,二胎三胎的生育补贴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哪一年出生得二胎或者三胎可以申请?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具体怎么操作?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子洲县二胎和三胎的生育补贴政策有关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卫健局核实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榆林市育儿补贴和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卫健发〔2025〕325号)要求,对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范围如下: 1.生育时,夫妻双方或至少一方在本市落户满三年,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本市的家庭; 2.夫妻双方均为榆林市户籍,但不在同一县市区户籍地的,以新出生子女户籍地为主申请补贴; 3.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5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已办理生育登记的家庭; 4.夫妻双方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生育补贴按认定的最高孩次标准发放补贴; 5.第一个子女已死亡(以户口簿信息为准)、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之后再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按照二孩、三孩家庭发放补贴。 6.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 符合以上要求的可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领取补贴。 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如您仍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拨打县卫健局电话:0912-7223070咨询。同时在办理后,敬请您及时对我们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
| 回复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 回复日期 |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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