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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子洲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立即回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宽严相济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现就敦促子洲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立即回国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家属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并规劝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二、所有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务必于2022年2月15日前回国返乡。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或亲属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三、目前仍非法滞留缅北的子洲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在限定期限内回国返乡投案自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四、对2022年2月15日后,仍一意孤行,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子洲籍人员,子洲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法对其采取“七个一律”惩戒措施:

1、凡是滞留缅北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一律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

2、凡是滞留缅北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一律将其户口按程序依法注销。

3、凡是滞留缅北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一律采取关停名下全部手机卡及宽带等通讯业务及暂停银行非柜面业务功能等惩戒措施。

4、凡是滞留缅北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一律暂停一切国家政策性补贴和社会福利保障。

5、凡是涉缅北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财产性执行案未到位的人员,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6、凡是滞留缅北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一律从严把关审核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录考公职人员等方面的函询调查。

7、凡是党员、公职人员、镇(办)、村(社区)干部及其子女、配偶为滞留缅北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一律对其依照党政纪法规做出相应处理。

子洲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