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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子洲县2023年度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等就业困难群体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依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精神,现就子洲县2023年度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申报

(一)申报对象

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

(二)申报材料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人事档案管理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青年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2023年8月7日至8月14日,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登陆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sxjyjx/gotologin”,点击“注册”→“个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登录后进行线上报名,申请成为见习生。

2、申请成功后,拟见习人员请于8月15日上午8:00-11:30,持“申报材料”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进行现场材料审核,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3、审核通过人员,务必于8月16日上午8:30,持“申报材料”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参加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由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就业见习单位在506室共同组织面试。面试达成意向后,到所申请的见习单位签订和完善《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并送交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见习办(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备案。

二、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确认、备案的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每人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700元/月。

2、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三、其他事项

(一)8月17日上午8:00-9:00,在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见习办领取《就业见习人员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8月17日至9月底,对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分批次进行创业培训;

(三)县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电话:0912-7225116。

附件:关于申报子洲县2023年度第一批青年就业见习的通知附件(可下载).pdf

1.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正反打印)

2.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

3.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4.2023年子洲县第一批就业见习单位名单



子洲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