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等就业困难群体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依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精神,现就子洲县2023年度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申报
(一)申报对象
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
(二)申报材料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人事档案管理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青年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2023年9月8日至9月17日,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sxjyjx/gotologin”,点击“注册”→“个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注册→登录后进行线上报名,申请成为见习生。
2.申请成功后,拟见习人员请于9月18日上午8:00-11:30,持“申报材料”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进行现场材料审核,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3.审核通过人员,务必于9月18日15:00,持“申报材料”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参加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由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就业见习单位在506室共同组织面试。面试达成意向后,到所申请的见习单位签订和完善《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并送交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见习办(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备案。
二、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确认、备案的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每人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700元/月。
2.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护。
三、其他事项
(一)9月19日上午,在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培训室(514室)领取《就业见习人员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9月19日至9月28日,对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
(三)县就业见习管理办公室电话:0912-7225116。
附件:
4.2023年子洲县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名单
子洲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1日
附件4:
2023年就业见习单位指标数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数 |
1 | 子洲县爱豆科技有限公司 | 2 |
2 | 陕西梦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 |
3 | 子洲县蒲公英幼儿园 | 4 |
4 | 子洲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3 |
5 | 子洲县文化和旅游局 | 2 |
6 | 子洲县弘茂黄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 |
7 | 榆林市鑫茂实业有限公司 | 2 |
8 | 子洲县德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3 |
9 | 子洲县万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2 |
10 | 子洲县爱宝贝有限责任公司 | 3 |
11 | 子洲县聚富顺种养殖有限公司 | 5 |
12 | 子洲县顺昌保安有限公司 | 3 |
13 | 子洲县何家集镇卫生院 | 1 |
14 | 子洲县房产交易中心 | 2 |
15 | 子洲县马塔留守儿童学校 | 2 |
16 | 子洲县交通局 | 2 |
17 | 子洲县文化馆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