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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洲县春节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再次倡议

广大居民朋友们:

    大家春节好!

    因我县在除夕夜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不力,空气质量出现严重污染天气,PM2.5瞬时浓度达到271微克/立方米AQI值达到447,对全年空气质量造成直接影响,多次被省、市点名通报。

   为扭转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的不利局面,给全县居民营造出一个健康、环保、祥和的新春佳节。子洲县烟花爆竹禁限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子洲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呼吁城区广大居民朋友们:在“正月初六”“正月十五”“正月二十三”等重要时间节点,禁止在城区禁燃区范围内全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县政府划定的烟花爆竹禁燃区红线,从自身做起,主动了解并积极响应禁放政策,不购买、不存放、不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垒火塔,以文明行动守护城市安宁,带动身边人共同营造守法、有序、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做到并教育引导家人、邻居和亲友积极响应倡议,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理念,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地段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做节庆新风尚的引领者。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们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年节日,共同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的生活风尚。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垒火塔的行为,要勇于劝阻、坚决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部门反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为创造文明、绿色、平安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同建设美好子洲!

再次感谢大家!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

子洲县公安局:0912-7221031

子洲县住建局:0912-7221344

子洲县应急管理局:0912-7230449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0912-7221491

子洲县烟花爆竹禁限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子洲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