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就业,依据《榆林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榆政人社发〔2021〕446号)文件精神,现就子洲县2026年度就业见习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申报
(一)申报对象
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
备注:①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须为子洲户籍;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必须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入库登记手续;③失业青年必须办理《就业创业证》并登记为失业。
(二)申报材料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人事档案管理卡》、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青年需提供《榆林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榆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审核表》、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2026年3月23日至3月31日,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登录“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点击“注册”-“个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报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3),申请成为见习生;
2、申请成功后,拟见习人员请于4月1日上午8:30,本人持“申报材料”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进行现场材料审核,逾期不参与审核者,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3、审核通过人员,请于4月2日上午9:00,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参加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现场经双向选择初步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统一到206室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前往本人所申请的见习单位签订并完善《榆林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当日下午5:00 前将协议书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2楼5号窗口备案。
二、见习期限和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见习补贴
1、经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确认、备案的见习人员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每人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2200元/月;
2、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元/人,由见习管理机构统一办理,以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三、其他事项
(一)4月7日上午8:00-9:00,请本人到在人力资源市场512室现场领取《就业见习人员入职通知书》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手续;
(二)4月7日-16日,将对拟就业见习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脱贫家庭的就业见习人员将择优推荐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用工企业参加异地见习,可享受“见习补贴+就业奖励+企业工资”三重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0912-7225116 152894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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