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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卫健局2021年中央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子财发﹝2021﹞84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


卫健局:

根据榆政财社﹝2021﹞4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中央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57.63万元(详见附表)。年终列入“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尽快落实,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加强财务监管,遵循财经纪律要求,严格支出政策范围,其中符合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项目,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同时做好信息公开,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和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子洲县财政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