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财发﹝2021﹞87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
卫健局:
根据榆政财社发﹝2021﹞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部分)补助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及能力提升。年终列入“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抓紧安排落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及范围安排支出,尽快落实,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及资金用途。
二、加强财务管理,遵循财经纪律,严格支出政策标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及时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子洲县财政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