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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教体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子财发﹝2021﹞153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


教体局:

根据榆政财教发﹝2021﹞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预下)你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32.22万元。年终列入“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要求,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其中符合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要加强学生人数的核查,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实际学生数和发放天数使用补助资金,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

四、要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和公示工作进展及运行结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保证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2021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安排表.xls


子洲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