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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残联2021年省级残疾人事业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子财发﹝2021﹞196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的通知


残联:

根据榆财社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省级残疾人事业事业发展补助资金43.3万元,专项用于附表所列项目所需支出。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指定用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财务监管,遵循财经纪律,严格支出政策标准,确保资金节俭规范,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年终列入“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科目。

附件:2021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子洲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