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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的通知

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榆政财社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042.5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894.09万元,省级补助148.48万元。年终列有关“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用于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平反人员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

三、请严格按照指定用途,抓紧安排落实,认真审核确定补助范围和对象,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兑付到享受对象。

四、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补助对象数量变化及补助发放情况,据实结算,同时建立财政补助资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子洲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