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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卫健局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直达资金)的通知

卫健局:

根据榆政财社发﹝2021﹞29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直达资金)补助资金200万元(详见附表)。年终列“2130399其他医疗机构卫生支出”“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及省级项目实施方案,抓紧安排落实,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及资金用途。

二、加强财务管理,遵循财经纪律,严格支出政策标准,确保资金合理规范。

三、及时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透明、高效。

附件: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三批)安排表.xls

子洲县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