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 办水保〔2020〕160号 要求,我单位现将子洲县工业商贸局委托榆林市九天水利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子洲县电子商务仓储包装发货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1月10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的可致电子洲县工业商贸局反映。
联 系 人:王心雨
联系电话:0912-7221313
子洲县工业商贸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子洲县电子商务仓储包装发货中心水保方案报告表 -202112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