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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政策》

失业补助金政策

一、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二、补助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一类区1404元/月、二类区1332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一类区877.5元/月、二类区832.5元/月;

3.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636元/月。

三、经办程序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也可通过“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

四、政策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五、执行期限

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联系地址: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5楼

联系人及电话:马鹏飞 18791821333   吴坛1323925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