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市监函〔2023〕24号
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复函
刘伟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对子洲超细山羊绒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建议”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5月8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子洲超细山羊绒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建议”的建议后,我单位在5月9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知识产权股具体承办,并1次与您沟通,现正全力推进中。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子洲超细山羊绒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建议”建议,由于需要申请经费、申报跨度大、周期长、申报过程需政府办、财政局、畜牧局、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多部门配合,专业技术性强等原因暂时不能完全解决。
我局决定拟成立子洲县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推广服务中心,该中心和我局下设单位子洲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成立后负责全县品牌建设工作,目前已报市编办待批。主管局畜牧局正在统筹设立子洲县山羊绒协会,协会成立后,以山羊绒协会名义,申报子洲超细山羊绒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目前,我局已将此事项列入2024年度计划,全力推进申报工作,预计2024年12月予以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续甫慧 电话:1535318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