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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苏万钧

子政乡村函〔2023〕38号

关于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7号建议的复函

高龙、霍仰贵、李如军等代表:

您提出的《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子政办发〔2023〕59号)文件要求,5月27日我局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的建议》后,6月4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苗常春同志具体承办,并3次与您见面沟通,现已办理完毕。

2023年,我县按照中省市关于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总体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县脱贫群众增收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际需求,把发展特色庭院经济与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和人居环境整治三者有机结合,积极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实施小养殖、小种植、小加工、小买卖、小作坊“五小”特色庭院经济,稳步提高群众收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了《子洲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户产业奖补实施方案》《子洲县2023年农村庭院经济发展项目整村推进实施方案(试行)》,针对脱贫户、监测户的实际情况,对脱贫户、监测户现有产业进行巩固提升的给予1000元奖补外,对脱贫户实施“五小”特色庭院经济给予3000元奖补,监测户给予5000元奖补,调动了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增收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开展特色庭院经济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对整村推进实施特色养殖为主的庭院经济农户,每户最高补助10000元。

二是全力推进。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具体实施,在每个乡镇(街道办)选择2023年实施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巩固提升村、重点帮扶村等基础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村,先行开展实施庭院经济整村推进示范。积极支持整村推进发展小养殖为主、小种植、小加工、小买卖、小作坊为辅,形成一主一辅的“1+X”庭院经济发展模式。在驼耳巷乡白岔村等典型示范村的引领下,全县共有59个行政村2508户群众实施了庭院经济,投入衔接资金1397万元,使农户房前屋后空间得到有效利用,“方寸地”变成“大作为”,拓宽了群众的增收渠道,同时极大地激发了群众改造家园、建设家园,美化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真正发挥了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三是效益显著。通过发展庭院经济全县共新增养殖湖羊6562只、肉牛1201头、家养土鸡2120只,新种植葡萄等水果4583株,改造提升果蔬面积2041亩;依托园则坪清明面花传统文化,大力推进传统手工艺制作等“小作坊”经济发展,支持发展面花制作农户31户,面花加工车间1间,带动农户实现了在家增收。同时在实施庭院经济建设过程中,注重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大力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共修建围栏35216米、砖铺步道9012米,修建水窖391个。通过对适宜开展庭院经济的村、户,全面进行动员,助力农民稳定增收,实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