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聚焦两会/ 人大代表建议回复/ 正文

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B类

签发人:丁 峰

子财函〔2023〕82号

子洲县财政局

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71号建议的复函

高晓刚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将乡村水毁道路和环境卫生整治等费用列入政府年初预算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5月10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将乡村水毁道路和环境卫生整治等费用列入政府年初预算的建议后,我单位在6月7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刘帆具体承办,并与您见面沟通,现已办理完毕。

1、根据《子洲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经费的通知》(子财发〔2023〕年11号)文件,2023年县财政安排农业农村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购买服务”资金1394.27万元。

2、根据《子洲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经费的通知》(子财发〔2023〕年 11号)文件,2023 年县财政安排槐树岔便民服务中心“公路水毁修复及隐患治理工程短缺资 金”60万元; (子财发〔2023〕年120号)文件安排槐树岔水毁道路修复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支出资金54.87万元,两项共计114.87万元。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