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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赵亚龙

子政发改科函〔2023〕221号

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49号建议的复函

张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永兴煤矿营商环境保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研。目前我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已经出台《子洲县煤矿采空区和塌陷区恢复治理及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经我局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对接,在永兴煤矿生产经营中不断加大法治环境的保障力度,及时调解村企存在的矛盾;由于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副职少,干部缺,已经建议县政府抽调相关部门成员成立服务煤矿的营商环境保障队,推动子洲县煤矿的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3年10月25日

联系人:高杰  电话:0912—723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