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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征集第二批“榆林科技之光”人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部署,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统揽,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科技人才,支撑榆林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攀登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第二批“科技之光”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包括6个专项:潜在战略科学家、中青年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外国来榆人才、“科学家+工程师”队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总体要求

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聚焦产业发展短板和创新需求,以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为主阵地,围绕主导优势产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统筹市县资源,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平台(基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能源陕西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基

地)中推荐。

、申报条件及支持举措

(一)潜在战略科学家

基本条件:

1.具有深厚科学素养、长期奋战在科研第一线,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全职在榆工作或与榆林企事业单位有实质性合作的科技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研究、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验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等。

支持举措:计划支持潜在战略科学家5名,并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方式给予30万元经费保障,支持其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用于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榆工作的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省级、国家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验或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等;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学历限制,并适当放宽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支持举措:计划支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名,每人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技术研发、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三)外国来榆人才

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应为从国外引进的外籍高层次科技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

2.需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成功实践,或持有可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来榆人才需近一年内与在榆学校或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且未与国内有关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引进后在榆工作2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支持举措:计划支持外国来榆人才2名,采取“用人单位保障薪酬+项目配套补贴”方式引用,给予每人15万元经费保障。

(四)“科学家十工程师”队伍

基本条件:

1.工程师一般指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水平人员,具有能够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须有主持企业及以上科研项目经验或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负责人,原则上由企业自主决定工程师人才的选用;

2.科学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为高校院所在编人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有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验或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等,科学家与工程师分别只能参与1个“科学家+工程师”创新人才队伍申报;

3.队伍成员的专业结构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明显的创新潜力;队伍成员的学科专业、职称学历、年龄等情况结构设置合理,人数在8人以上(队伍核心成员应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研究课题,核心成员4人以上,其中高校人数与企业人数各占50%);

4.队伍与项目申请单位已有明确合作协议和详细任务规划,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产品开发、新工艺探索等研究,任务指标合理;技术创新在本产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可为成果转化、企业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5.项目申报单位以工程师所在企业或为企业服务的项目公司为主,应能为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优先支持我市10条重点产业链科技型企业牵头的“科学家+工程师”创新人才队伍和整建制迁入我市已直接开始工作的“科学家+工程师”创新人才队伍。

支持举措:计划组建20支队伍,每支队伍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要求企业给予1:1的经费配套,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经费实行“包干制”,由“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自主使用。

(五)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实际控制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创办企业在榆林市域内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注册);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 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 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须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5.企业开展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招引成效显著,建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的,可优先申报。

支持举措:计划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5名,每人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研发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等。

(六)青年科技新星

基本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申报人员应为全职在榆工作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企业从事科研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能对我市企业产生较高经济效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的青年人才。

支持举措:计划支持青年科技新星8名,每人给予8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其所在单位原则上应给予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在支持期内,青年科技新星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未结题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受所在单位申报项目数的限制。

四、推荐渠道

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申报人才项目由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榆林高新区、榆林经开区、科创新城人才项目由所在管委会推荐;中省在榆企业及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直接推荐报送;市级有关部门推荐所属单位和企业人才项目。

、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有在研市级人才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拔尖人才等)和省级人才计划(三秦英才)的,只可推荐申报潜在战略科学家。

3.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对象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4.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申报材料及流程

1.本次申报按照申报类别填写对应人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同时按照各类申报书附件清单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与申报书一并装订(白色封皮装订),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申报书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2.请各申报单位要切实负起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

3.请各推荐单位以公文形式向市科技局函报《XX单位关于组织推荐“科技之光”人选工作情况的报告/函》,对组织遴选推荐情况进行说明,后附推荐人员名单。

4.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将潜在战略科学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人选推荐函及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秦创原建设推进科(市科技局228室);外国来榆人才、“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青年科技新星申报人选推荐函及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服务科(市科技局307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秦创原建设推进科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服务科

李涛3443225

马芳3885790

附件1:榆林市潜在战略科学家申报书.docx

附件2:榆林市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docx

附件3:榆林市外国来榆人才申报书.docx

附件4:榆林市“科学家+工程师”创新人才队伍项目建设申请书.doc

附件5:榆林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docx

附件6:榆林市青年科技新星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