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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恶案件

11月24日,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马新宏等八人涉恶案件,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八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新宏等八人涉嫌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拐卖儿童罪、妨害作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等八项罪名,涉及诈骗金额690余万元。

此次庭审为期两天。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