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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近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抓获违法人员1名,查获各类烟花爆竹68箱,涉案价值3000余元。

12月13日,治安大队民警在检查站盘查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装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核实发现,三轮车车主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车主及其车辆控制。

经查,米脂县的常某某为逃避检查,于当日凌晨3时许从榆阳区镇川镇装了一车烟花爆竹前往子洲县送货,在明知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不允许上路的情况下,用自己的三轮车将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至双湖峪街道办高渠村,被在此设卡盘查的民警发现并控制。经过清点,民警从三轮车上共查获盘状烟花爆竹10箱、块状烟花爆竹3箱、礼花类烟花55箱。

经询问,常某某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县公安局已依法给予常某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收缴所查获的烟花爆竹,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