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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营商〔2021〕96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为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树立先进示范,促进各地各部门互学互鉴,按照“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21年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措施(2项,详见附件1)

1.西安市高新区推行证照联办“五个一”新模式。

西安高新区聚焦市场主体登记和行业经营许可审批事项,推行“证照联办”“五个一”新模式(准入准营“一次跑”、联审联办“一趟清”、告知承诺“一纸办”、证照集成“一码通”、审管联动“一网管”),实现了人力资源、对外贸易、劳务派遣等高频事项“一次告知、同步受理、资料共享、并联审批、统一发证”。

2.西安市未央区探索推行“六变六强化”审批服务模式。

西安市未央区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实施“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围绕企业办事的痛点、难点,探索构建“六变六强化”(变“往返跑”为“一次办”,强化集成改革、变“闭卷考”为“开卷考”,强化聚焦审前辅导、变“简答题”为“填空题”,强化标准审批、变“多级审”为“分级审”,强化分级分层、变“一网通办”为“一网好办”,强化聚焦“互联网+”、变“加法”为“减法”,强化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模式,加速推动行政审批服务驶入“快车道”。

二、供全省学习借鉴的改革措施(3项,详见附件2 )

1.榆林市子洲县瞄准痛点全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榆林市子洲县瞄准发展痛点,对营商环境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任务落实责任化,促进审批服务便利化,实现政企对接常态化,推进市场环境法制化,促进招商引资成果化,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西安市未央区推行重点企业“税务管家”服务制度。

西安市未央区“税务管家”服务制度遵循“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的基本要求,坚持“服务超前、全程贴身、精准到位”的基本原则,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企业登记开办、政策辅导落实、便捷办税服务、公平法治保障”等四个方面,推出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税收优惠全面落实、优化涉税事项办理、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等11项服务内容,精确把握重点企业项目服务需求,精细开展个性化上门服务,精诚开展税企交流与互动,真正实现营商环境提升的双促共赢。

3.安康市石泉县“四优一减”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

安康市石泉县以“四优一减”(优服务、优报装、优缴费、优报修、减成本)为抓手,创新开展“服务水电气,利企直通车”主题活动,制定出台系列配套制度措施,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服务,不断强化水电气生产要素保障,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了企业办事获得感满意度。

三、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借鉴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分类进行推进,对西安市高新区证照联办“五个一”新模式典型经验做法重点在各类园区进行复制推广,对未央区、子洲县、石泉县等区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重点在区县范围进行复制推广和学习借鉴,不断推动全省各类园区及县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请于12月10日(周五)前报省营商办,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问题和新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省营商办。

联系人:杜玉婷 

电  话:029-63913494

邮  箱:fgwysb@shaanxi.cn


 附件:1.全省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经验材料.docx

    2.全省学习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经验材料.docx



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