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6.5838万元调整如下:
资金来源: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规模:166.5838万元;
核减情况:核减县农业农村局到户产业帮扶项目市级财政衔接资金65.786万元;核减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子洲县颐和小区安置点蔬菜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5万元;核减电市镇政府农村整村推进庭院经济发展项目市级财政衔接资金64.6878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1万元。
共计核减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1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65.4738万元。共计核减166.5838万元。
重新下达分配情况:用于县农业农村局子洲县果树产业建设项目120万元,淮宁湾镇脱贫户监测户到户产业帮扶项目(续建)4.9万元,苗家坪镇脱贫户监测户到户产业帮扶项目(续建)4.7万元;用于三川口镇政府尚家沟村村集体杂粮加工作坊改建工程15万元;用于裴家湾镇政府省级重点帮扶村庞家沟村整村推进庭院经济建设项目16万元;用于县乡村振兴局马蹄沟镇清水沟村村组硬化道路项目(续建)5.9838万元。
特此公示
附件:子财发〔2023〕783号——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示期限:长期
监督电话:09127221494 12317
监督地址:子洲县财政局
子洲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