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300万元安排如下: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规模:300万元;
分配情况:用于老君殿镇政府以工代赈产业道路硬化项目216万元,以工代赈道路硬化建设项目30万元;用于裴家湾镇政府以工代赈道路建设项目54万元。
特此公示
附件:子财发〔2024〕70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示期限:长期
监督电话:09127221494 12317
监督地址:子洲县财政局
子洲县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