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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36万元安排如下: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规模:3136万元;

分配情况:用于电市镇政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50万元,设施大棚建设项目400万元;用于何家集镇政府桥涵工程项目16万元;用于淮宁湾镇政府村组道路硬化项目64万元;用于马蹄沟镇政府农旅融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61万元;用于裴家湾镇政府配套产业道路建设项目95万元;用于驼耳巷乡政府村组道路硬化项目31万元,帮畔工程项目48万元。

用于县林业局核桃加工厂帮扶项目30万元;用于县水利局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5万元,子洲县2024年农村安全饮水管护费170万元;用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子洲县2023年村庄规划项目414.1万元;用于县农业农村局村集体经济设施大棚改扩建项目50万元,村集体经济农机服务队项目30万元,子洲县多村联建“千村光伏”村集体经济“削弱培强”建设项目200万元,小杂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572万元,子洲县2024年黄芪良种繁育项目60万元,子洲县2024年果园技术托管服务项目100万元;用于县乡村振兴局中药材加工厂项目186万元,产业道路建设项目234万元,村组道路硬化项目172万元,桥涵工程项目77万元,巷道改造建设项目31.9万元,村组路灯项目29万元。

特此公示

附件:子财发〔2024〕71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示期限:长期

监督电话:09127221494 12317

监督地址:子洲县财政局

子洲县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