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来大厅之前便可清楚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更好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从2022年1月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子洲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我来教你办》系列专栏,定期推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今天我们推出的是“子洲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
子洲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一次性告知书”
一、适用范围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四、受理窗口
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大厅窗口
五、决定机构
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申请条件
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核发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核发单位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申请材料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项目批(核)准文件;
3. 项目四至范围(附图)、用地权属等情况;
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5.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6.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无需重复提交);
7.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无需重复提交)。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核)准、备案文件;
3.项目四至范围(附图)、用地权属等情况;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无需重复提交);
6.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无需重复提交)。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出证
九、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咨询电话
0912-7950106
十二、办理地点
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大厅
十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附:子洲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