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共资源配置/ 土地征用/ 正文

【我来教你办】子洲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来大厅之前便可清楚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更好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从2022年1月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子洲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我来教你办》系列专栏,定期推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今天我们推出的是“子洲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

子洲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一次性告知书”

一、适用范围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四、受理窗口

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大厅窗口

五、决定机构

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申请条件

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核发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核发单位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申请材料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项目批(核)准文件;

3. 项目四至范围(附图)、用地权属等情况;

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5.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6.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无需重复提交);

7.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无需重复提交)。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核)准、备案文件;

3.项目四至范围(附图)、用地权属等情况;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无需重复提交);

6.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后同一建设项目各环节无需重复提交)。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出证

九、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电话

0912-7950106

十二、办理地点

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大厅

十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附:子洲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