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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子政办发〔2021〕57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子洲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子洲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子洲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版)》(〔十三届〕第四十五号)有关规定,按照以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20〕1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七届八次全会的总安排部署要求,以“小切口”实现“大改革”为切入点,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流程再造、效能革命、权益保护、执法监管、信用重塑为主抓手,扎实推动效能提速、实体经济降成本、惠企政策落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通过开展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构建起子洲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用不断优化的营商“软”环境提升子洲发展的“硬”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效能提速,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对政府行政审批权,持续简化瘦身,依法明晰部门间权责关系,理顺层级部门间办事环节,再造行政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业务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建立“一站可办、一网办好、一键直达”服务机制。探索推出一批“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秒办”事项,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干部迈开腿、群众零跑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2.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修订公布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单外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完成)

3.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对单个类事项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和就近办理的原则,由各窗口进行办理。对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事项的并联审批,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次完成多项审批”,在政务中心设置相应综合窗口受办理。年底前“一次办”比例达到95%以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12月底前完成)

4.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探索在政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窗口,专门解决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杂症”,消除服务中可能存在的盲区,确保群众路不白跑、事有人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12月底前完成)

5.深化“子(只)一次、洲(周)服务”机制。全面推进只跑一次、一网通办、一口受理、一窗办结、一次告知、一个专班等只一次办成事工作机制,并同步开展容缺受理、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午间不打烊、联办通办、免费包邮、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等周到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12月底前完成)

6.高效发挥代办专班作用。优化代办专班服务机制,探索建立项目审批“超前服务直通车”模式,向首席咨询代办员充分授权,提前介入项目签约或落地服务,同步提供审批事项政策咨询、资料整理、规划选址、立项申报、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要件代收、协调服务、办理进展反馈等“一条龙”服务,在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办事效率的同时,全面增强审批服务合法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12月底前完成)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实行“照后减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压减办事时间,全面实现企业开办“110”,即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1个工作日、“零成本”。符合法定程序的公司登记注册信息注销1个工作日内办结。(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12月底前完成)

8.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项目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年底前实现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3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9.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加快“智慧子洲”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智慧经济、智慧应急、智慧监管、智慧民生、项目促进、乡村振兴等板块,实现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工作。通过大数据开放共享,助推智慧县城、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发展,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市管理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12月底前完成)

10.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以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和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为主,社会各界“综合点评”和政府部门“监督查评”为补充的“好差评”评价渠道。并进一步完善“好差评”评价通报、整改、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全覆盖、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

11.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子洲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子政发〔2020〕33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等集中发布投诉建议举报二维码和举报电话,畅通企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签约或重点项目,县纪委监委介入跟踪,提供监督服务保障。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县纪委监委、县营商办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二)增强企业获得感,营造充满活力的经济环境

12.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度。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网上办理。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企业纳税时间压缩至100个小时。(县税务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配合,12月底前完成)

13.提升获得用电水气便利度。推行居民用户和小微企业低压电力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服务,用电报装时间(含施工审批)分别压缩至20个工作日和35个工作日。停电时间较上年压缩8%以上。持续方便用水气报装,无外线施工的用水报装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有小型外线施工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无外线施工的用气报装时限压减到4个工作日,小型外线(含施工)的用气报装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电力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12月底前完成)

14.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进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改革”,整合房屋交易管理、税务部门和不动产部门窗口,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口受理、内部流程、并联办理、一站办结”。全县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县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15.提升信贷获得便利度。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不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解决企业融资堵点、难点和痛点。持续提升信贷便捷度,实现信贷材料、环节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办理成本直接降为零。(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农业银行、农商行、邮储行配合,12月底前完成)

16.建立惠企政策直达机制。实施惠企政策“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梳理、归集近年来中省市县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营商环境板块”进行集中发布。并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通达率,确保惠企政策足额、快速兑现,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贸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17.持续降低用地综合成本。探索建立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的供地方式,科学合理制定工业地价,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加快用地审查报批。盘活土地存量,大幅度减少闲置用地。(县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18.持续加大融资担保平台应用。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启动起航融资担保公司平台,充分发挥担保公司作用,担保费率500万元以下不高于1%,500万元及以上不高于1.5%,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用。(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牵头,农业银行、农商行、邮储行配合,12月底前完成)

19.持续降低物流运行成本。加快培育一批骨干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力争从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给予支持,鼓励保险公司为物流企业获取信贷融资提供保证保险增信支持,加大政策性担保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担保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物流减税降费政策。(县工贸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20.持续降低用工成本。落实“五险一金”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开展人才招聘,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施“以工代训”等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县人社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制环境

21.加大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规范招投标监管全过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财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前完成)

22.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持续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23.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杜绝强制、重复收费及严重超过市场价格收费等违规行为,持续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和违规开展评比表彰认定行为。(县民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24.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整顿重点领域市场秩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前完成)

25.创新加强基层矛盾调解。在“互联网+调解仲裁”试点工作基础上,不断推进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调解中心信息化建设,探索在全县各个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2309检察便民服务站,并派驻检察官担任调解员,及时、便捷、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以“小法庭、大平安”为抓手,深入开展审执“双进”专项工作,打造“枫桥式法庭”新样板。(县法院、县检察院牵头,各乡镇配合,12月底前完成)

26.探索构建新型诉讼服务体系。着力推进移动微法院、24小时自助法院的建设,建立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应用系统,提供网上立案、缴费、阅卷、鉴定、保全、申诉等一站式电子诉讼服务,实现群众“指尖诉讼”、法官“掌上办案”。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大力推进“审送分离”的集约化、智能化送达模式改革,构建微信、邮箱、传真等电子送达工作模式,积极引导受送达人首选电子送达,解决送达难的问题。(县法院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27.加大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健全充分保障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企业合法权益机制,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新执法司法方式,完善执法司法机制,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严禁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重信守诺的信用环境

28.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健全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等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政府债务清理。(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29.制定信用评价标准。依托榆林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综合研判我县市场主体信用情况,推动建立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并将综合评价结果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共享。(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30.强化信用监管应用。积极推动告知承诺事项违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流程落地,完整记录承诺履行信息,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履诺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对失信违诺的加大追责和惩戒力度,引导失信主体重塑信用。(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五)创新驱动促转型,营造区域协调发展良好环境

31.深化区域合作。加强与江都区、榆阳区的友好共建,积极探索“总部经济”“飞楼经济”“飞地经济”模式,着力在产业引进,电子商务、社企结对、金融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共建共享。大力培育外贸主体,依托应马安公司加强与德国、瑞士企业的国际流合作,实现外贸出口的新突破。(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工贸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32.积极构建新型产业体系。鼓励发展现代农业、食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健康养生等重点产业,全力支持具有龙头引领地位的“链头”企业发展,积极构建“建链、强链、补链、延链”产业体系。(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33.优化投资环境保障。对于重大投资项目,采取政府挂牌保护政策,成立专门的项目指挥部,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的模式,执行限时办结,并协作办理注册、备案、税务、土地预审、环评等相关手续,为企业家提供“来子办事安心,在子投资舒心”的创业投资环境。(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34.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凡在子洲从事农林水牧等产业,高新技术、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各种收费性项目,属地方性收费部门,免收或全额返还;需上交部分,按最低标准执行;所得税留县部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返还。(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35.加大服务支持力度。积极帮助各类投资主体申请享受榆林市融资奖励、投资奖励、名牌奖励、企业发展奖励等各类资金支持。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所需的水电路讯等配套基础设施,根据投资项目的重要程度、投资性质、规模,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确定配套优惠措施。(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六)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正面向上的舆论环境

36.大力宣传子洲良好对外形象。弘扬子洲优秀传统文化,讲好子洲故事,宣传开放、公平、便利化的投资环境。积极参加榆林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持续做好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加强利企便民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同时公开曝光负面案例。(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37.加强创新创业的活力宣传。深化拓展“子商回归·创业兴县”成果,积极倡导鼓励创业、支持创新的社会风气,加强对创新企业、创新成果、创新品牌的宣传,深入挖掘创新创业的模范典型人物事迹,树立创业创新光荣、创业创新伟大的价值取向。(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工贸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38.积极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形成创业光荣、企业家光荣和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工贸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营造最佳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把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为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确保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和时间点完成。各配合单位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确保与牵头单位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纪检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营商办组成营商环境专项督导组,按照“动态督查考核、定期督导通报”的原则,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据,并严格按照《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子办发〔2021〕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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