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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子洲县促投资稳增长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子政发〔2020〕25

 

子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子洲县促投资稳增长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现将《子洲县促投资稳增长二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子洲县人民政府

2020年610

子洲县促投资稳增长二十条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投资、稳增长”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促投资稳增长二十条措施。

扩大政府有效投资

)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抓好年度60个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推动老君殿应马安中德国际扶贫产业园、马蹄沟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园等一批引领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依据《子洲县重点建设项目考核评比办法》,对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综合排名前名的推进单位分别给予第10万元名各8万元,第四、五名各5万元奖励;对考核成绩排名后位的推进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县发改和科技局负责)

)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紧扣疫情发生以来中央新增预算投资、国家专项债券等重大政策机遇,抓紧谋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前期工作比较成熟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挤进中省盘子,力争更多项目资金支持。依据《子洲县重点建设项目考核评比办法》,对考核成绩排名前名的推进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县发改和科技局负责)

)加大资金争取力度。鼓励各乡镇、各部门积极主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对争取到的项目,逐一细化措施、逐一核定计划、逐一落实人员,确保项目扎实推进。根据《子洲县争取资金考核办法》,资金争取考核第一名1个,奖励20万元;第二2个,奖励10万元;第三名3个,奖励5万元。(县财政局、县发改和科技局负责)

)强化精准招商引资。鼓励各乡镇、部门积极主动招商引资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招商,力争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大的项目。鼓励县内外企业家在子洲投资业,举行“子商回归、创业兴县”活动,全力打造子洲创新创业新高地。出台招商优惠政策,凡是招商引资规模工业项目,企业所需的水、电、、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县政府根据投资项目的重要程度、投资性质、规模,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确定配套优惠措施。对江苏省的企业或个人来子洲县内投资并注册的企业,租赁生产经营场所费用由县财政全额补助;自建标准化厂房的,按300元/平方米进行一次性补助。(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工贸局负责)

)扩大有效投资规模。依据子洲县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承担固投任务的部门要及时对接发改、统计等部门,做好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投资统计项目及时入库、及时统计,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县政府将对各单位的固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前三名的单位依次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完成后三名的单位全县通报,并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县发改和科技局、县统计局负责)

鼓励企业稳产增效

)支持企业释放产能。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凡在子洲县新注册企业或现有的工业企业新上、技改、扩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对企业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金额1%的奖励基础上(奖励金额上限不超过300万元),县政府将按照市政府奖励金额50%再次予以奖励。鼓励畜牧养殖、苹果、核桃、中药材等产业发展有关企业积极改建、扩建或优化产业配套设施,优化升级后的企业当年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配套设施补助。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速度超过10%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产值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速度超过10%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县工业局、县财政局负责)

)推动园区提质增效。加大对清水沟现代农业园区、老君殿应马安中德国际扶贫产业园区等已建成的苹果核桃、中药材、养殖等产业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支持。加快推进马蹄沟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园区建设进度。依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子洲县榆林高新区合作的“飞地经济”模式,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工业园区、县发改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产投公司负责)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抓住苏陕协作国家卫健委、省教育厅对口帮扶机遇,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各类企业参加杨凌农高会、西洽会等各种知名展会,按其实际发生展位费、特装费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给予10%的补助。(县财政局、县工贸局、县发改和科技局负责)

)加快“五上企业”培育。要加快推进 “五上企业”和“准五上企业”培育,对于培育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对新培育成功、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五上”企业,晋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不超8万元奖励;资质等级建筑企业入统的,给予不超1万元奖励;晋升为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的,给予不超2万元奖励;晋升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给予不超3万元奖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入统的,给予不超1万元奖励。对符合“五上”企业入统条件,但不积极主动入统、不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一定的限制或惩戒措施,被受限惩戒的企业不得承接政府集中采购、社会购买等服务。(县工贸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负责)

)推进企业达产达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企业达产达效恳谈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了解企业运行情况、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企业反馈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期帮助解决,确保企业正常高效生产,最大限度释放产能。(县工贸局负责)

十一)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梳理汇总疫情发生以来级出台相关政策,深入企业宣传培训,积极引导企业争取政策支持,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落实稳岗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返还标准按我县6个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3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参照困难企业稳岗政策,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返还。组织选聘30名畜牧兽医类专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到养殖场工作,选聘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享受县级公益性岗位同类人员相同待遇;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畜牧局负责)

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十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积极推进“税银互动”,鼓励县农业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县农商行、县邮储行等4家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与银行存信贷投放挂钩机制激励银行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提高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确保全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高于上年同期余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40%。对于贷款余额同比2019年增长5%以上的银行,引导各类企业在银行增加存款。对因疫情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农业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县农商行、县邮储行负责)

十三)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发挥县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将苏陕扶贫协作资金、涉农整合资金、振南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等支持过的项目各类资金需求全部纳入担保贷款范围。县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全部减免担保费用,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主要包括从事中药材、畜牧产业、杂粮加工等县域主导产业主体)。对按期返还贷款的企业,县融资担保公司给予全额返还担保费用(采取先交后退的办法),并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可再次优先担保。(县财政局、县金融办负责)

十四)实施财政贴息补助。鼓励企业抢抓政策机遇,积极申报上级服务业发展引导等方面的贴息贷款。对有助于全县产业发展的,且在子洲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县政府给予其贷款利息1个百分点进行补助,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金融办负责)

激活消费市场

十五)鼓励开展实物消费。抓住国家卫健委、省教育厅、苏陕对口帮扶等有利契机,拓宽子洲特色农副产品销路,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消费子洲农副产品的良好氛围,提升消费扶贫实效。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恢复运营;鼓励商超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倡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进商场、入超市等开展购物消费,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进实体服务业稳步回升。优化消费环境,完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制度,加强对网络订餐、外卖配送、店内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检查处理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的消费环境。(县工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十六)支持推进电商消费。进一步加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搭建电商平台与企业的对接桥梁,支持和鼓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运用淘宝、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销售,促进子洲特色产品“走出子洲,走向世界”。2020年全年销售收入20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每户给予2万元奖励;全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县工贸局负责)

十七)搭建集中管理平台。依托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采取“统一管理、分散经营、集中调度”的方式,摸清全县个体工商户、小型加工户、批发零售户、物流运输户等现状,由各类协会、商会托管,落实主体,加快发展。县工贸局要成立小食品、小杂粮加工协会,对果馅、月饼、面花、石雕等传统加企业建立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纳入统计。(县工贸局、县统计局、县工商联负责)

优化投资保障

十八)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促投资、稳增长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将促投资、稳增长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信心、敢于担当、形成合力、促进发展,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确保促投资稳增长各项工作完成。(各乡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催生更多市场主体。采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容缺审批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切实清理该清理的审批、收费事项,对确定的审批权限和收费行为要加强监管。在县政府网站开通营商环境调查问卷专栏,定期对部门及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问卷测评,将测评结果进行公布,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二十)强化督导问责。对促投资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月通报,奖优罚劣,确保促投资稳增长工作收到实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负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上级政策有变,以上级政策为准。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注意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确保政策落地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