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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类 别:C

签发人:高杰峰

子文函〔2021〕14号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张光耀、闫瑛两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子洲县马岔镇教场威戎城4A级人文旅游景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3月22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子洲县马岔镇教场威戎城4A级人文旅游景区的建议后,我单位在3月24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加亚雄具体承办,并多次与您见面沟通,现已办理完毕。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AAAA级旅游景区相关内容,目前马岔教场威戎城因硬件设施、景观景点等均不具备列为4A景区的条件。您所提出的新建子洲县马岔镇教场威戎城4A级人文旅游景区的建议暂时难以解决。但我们将威戎城遗址列入县级文保申报单位,并与大兴寺等改造提升整体纳入十四五项目计划,逐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完成改造升级目标任务。我局已将该问题留作工作参考,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进一步争取资金。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