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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子洲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子教体发〔202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数量及范围

1.招生数量:共5个教学班,不超250名学生。

2.招生范围:花豹山——水保局以西、互助路——步行街——小河沟以东、苏渠村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规程及要求

(一)资料审核。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通过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房管部门核实户籍、房产等信息,组织人员对学区内学生进行入户调查。

1、6月20日8:00—11:00审核第一批次学生、14:30—18:00审核第二批次的学生。

2、6月21日8:00—11:00审核第三批次的学生。

以上批次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需持《子洲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监护人结婚证、全家户口簿(户口簿落户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前)、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登记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前)、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3、6月22日8:00—11:00、14:30—18:00审核第四批次的学生。

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需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和工资花名表、《子洲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监护人结婚证、全家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的工商经营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前)和身份证复印件、《子洲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监护人结婚证、全家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引进外来高级人才的子女,有特殊贡献人才的子女和现役军人的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并携带《子洲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监护人结婚证、全家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该批次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所需证件,按时到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4、6月28日8:00—11:00、14:30—18:00审核第五批次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子洲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和《子洲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务工子女新生入学审批表》及务工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各批次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持所需证件,按时到学校进行资料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如提供伪造证件或证件与要求不符,将取消其子女本校的入学资格。

(二)结果公示。学校于6月29日到7月6日将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房产、户口等信息和录取批次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情况被查实的,取消弄虚作假者子女在本校的录取资格。

(三)信息录入。学校将于7月8日前把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资格审查数据导入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基础数据库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四)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9日0时—7月28日24时。

报名流程:1.家长登录榆林市教育局云平台“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www.yulinedu.net);2.家长选择资审的县区入口进行注册,未资审的无法注册;3.第一次注册,输入孩子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校验通过后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会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注册时所用手机号码的手机上,以后都用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系统;4.注册成功后按照设定的报名表单进行补充填写并提交;5.信息录入确认后,打印附件2《子洲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如果是外来务工子女同时打印附件3《子洲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务工子女新生入学审批表》进行报名。录入时法定监护人务必高度重视,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若因法定监护人录入不认真,造成学籍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的,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五)系统录取。开学前第七天0时到开学前一天24时。本阶段学校采取分批次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并进行分批公示。

(六)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四批次:学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均不在学校片区内,但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和工资花名表)。学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均不在学校片区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学校片区内的工商经营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引进高级人才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子女和现役军人的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居住的随迁子女。

说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1.商品房购房税务发票和购房合同;

2.拆建未建的安置合同,拆建补偿和安置补助发票;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是集体土地,无房产证的需提供出售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近三个月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证明材料。

(七)录取的基本操作步骤

1.按照第一至第五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而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按程序启用电子派位的方式确定下一批次录取对象。

2.若五批次均未被录取,由县教体局统一电子派位到相对就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在子洲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学生入学录取结果。

3.凡被学校录取的学生,打印附件2《子洲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如果是外来务工子女同时打印附件3《子洲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务工子女新生入学审批表》进行报名。


附件:

1.子洲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可下载)

2.子洲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务工子女新生入学审批表(可下载)

3.子洲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日程安排表(可下载)


               

 子洲县实验小学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