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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2023年纳入“一卡通”管理的各级财政惠民补贴资金项目政策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补贴对象范围补贴标准业务主管
部门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50元/亩。农业农村局
2农机购置补贴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定额补贴。
3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10元/亩。
4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列入当年度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村庄群众1、门窗:窑洞大窗每架补助100元;窑洞小窗每平米补助10元。2、檐头:新建或翻新,每米补助90元;对原有檐头涂料的,每米补助10元。3、窑面:水泥沙浆抹面,每平方米补助10元;抹面后涂料,每平方米补助6元;用写真漆抹面的,每平方米补助30元。4、院子硬化:混凝土,每平方米补助50元;砖平铺,每平方米补助20元。5、围墙建设:每平方米补助40元。6、庭院经济:建设花栏墙,每米补助40元。7、入户道路:混凝土铺底,每平方米补助50元;砖立铺,每平方米补助40元。
5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农户补助乡村振兴示范村
6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示范村整村推进每户700元。
7中药材种植补贴资金农民种植大户及农户零星种植10-50亩发放黄芪种子,5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8农机深松整地子洲县内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户以及县内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每亩补贴30元。
9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600元/人/年。水利局
10村干部补贴村干部、离任村干部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为每月2500元。其他村干部按照每人1000元补贴。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离任15-20年,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离任21-30年,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离任31年以上,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组织部
11建国前老党员补助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1937.7.6前入党870元/月、人
1937.7.7——1945.9.2入党810元/月、人
1945.9.3——1949.9.30入党730元/月、人
12定向选调生生活补助定向选调生3万元/人,发放五年。
13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户还林每亩1200元/亩(五年内分三次发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还草850元/亩(三年内分两次发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林业局
14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拥有国家公益林管护的集体和个人16元/亩/年。
15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资贫困人口护林员每月800元。
16救灾补助资金受灾群众人均不低于150元。应急管理局
17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人均不低于90元。
18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5000元/每人。残联
19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2022年在岗的残联专职委员120元/人/月。
20农村残疾人电子商务扶贫项目开办电子商务的农村残疾人5000元/每人。
21贫困残疾学生助学补贴残疾家庭大学生和残疾本人大学生、残疾儿童800元-5000元/每人。
22残疾人临时救助因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突发情况,造成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10000元。
23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100-500元/每人。
24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平均每人3120元。
25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以低保、低收入、重残、一户多残、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及其他困难家庭中的农村残疾人为主5000元/每人。
26残疾人专职委员补助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不低于200元/月。
27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租金补贴5元/㎡/月。住建局
28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修缮加固户均1.5万元,新建户户均不低于2万元。
29残疾军人抚恤补助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一级因战106670元/年、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因公103300元/年、人
因病99910元/年、人
二级因战96530元/年、人
因公91450元/年、人
因病88030元/年、人
三级因战84700元/年、人
因公79600元/年、人
因病74550元/年、人
四级因战69420元/年、人
因公62670元/年、人
因病57590元/年、人
五级因战54220元/年、人
因公47410元/年、人
因病44030元/年、人
六级因战42360元/年、人
因公40080元/年、人
因病33860元/年、人
七级因战32200元/年、人
因公28820元/年、人
八级因战20330元/年、人
因公18610元/年、人
九级因战16890元/年、人
因公13560元/年、人
十级因战11860元/年、人
因公10140元/年、人
30三属伤残补贴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属33860元/年、人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9080元/年、人
病故军人遗属27360元/年、人
31三红生活补助三红生活补助红军失散人员33370元/年、人
32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在乡复员军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1820元/月、人
其他时期入伍1760元/月、人
3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不低于700元/月、人、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34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750元/月、人。
35涉核人员生活补助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750元/月、人。
36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1180元/月、人。
37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76.49元/月、人。
38义务兵(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义务兵(预备消防士)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差额部分资金由市县配套。(注:榆林市的差额部分:①榆、神、府、靖、定5个县市区由县财政全部承担;②横、绥、米、佳、吴、清、子7个县区,由市财政局承担)。
本科3000元/月
大专、高职2500元/月
高中毕业2000元/月
初中1500元/月
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3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2184元/人。
40城市低保对象补助城乡低保对象A类740元/月,B类596元/月,C类516元/月;分类施保70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人是222元/月,重病和重残是370元/月。民政局
41农村低保对象补助城乡低保对象一档416元/月,二档316元/月,三档116元/月;分类施保70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人是125元/月,重病和重残是209元/月。
42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生活费1000元/月,护理费:全自理185元/月,半护理278元/月,全护理463元/月,丧葬费13200元。
43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生活费542元/月,护理费:全自理185元/月,半护理278元/月,全护理463元/月,丧葬费6500元。
4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18周岁以下100元/月,18周岁及以上60元/月。
4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一级120元/月,二级80元/月。
46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分散供养的孤儿1000元/月。
4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困境儿童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与低保进行补差,每人每月1000元。
48孤儿大学生生活保障金补贴孤儿大学生按补差每月1400元。
49城乡临时救助补贴城乡困难人员城市低保标准740元*12个月*家庭人口计算。
50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金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本科标准5000/人。
专科标准4000/人。
51城镇社区人员工资补贴城镇社区人员基础补贴1300元/月(本科),基础补贴1100元/月(专科),工作补贴900元/月,生活补贴600元/月,年限报酬15元/年,职务工资600元/月(科员),职务工资800元/月(领导职务),资格证200元/月(中级),资格证100元/月(初级),降温600元/年,取暖2300元/年。
52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凡具有子洲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且自愿申报的1、对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
2、对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
3、对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保健补贴。
4、对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保健补贴。
卫健局
53独生子女保健补贴1、独生子女保健费。2、半边户1、600元/人/年。2、300元/人/年。计生协会
5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奖励符合计生补助的家庭 1、伤残家庭。2、意外死亡家庭49周岁-59周岁。3、年满60周岁失独家庭。1、49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夫妇每人每月460元。2、49-59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夫妇每人每月590元。3、年满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的夫妇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
55奖励扶助资金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女孩父母年满55周岁,男孩或两个女孩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100元/人/月。
56双女户补助双女户保健费子女未满十八周岁每人每年300元。
57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106元/人/月。
58计生家庭农村合疗补助农村计生家庭父母子女孩子未满18周岁10元/人/年。
59财政扶贫“雨露计划”补贴补助就读技术、技工学校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学生3000元/人/学年。乡村振兴局
60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用于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产业发展每户补助3000-5000元。
61残疾人产业补贴扶持具有一定劳动力的残疾人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发展种养殖产业每户补助5000元,补助到户。补助标准:养羊每只补500元,每户不超5000元;养牛每头补2500元,每户不超5000元;中药材每亩补500元,不超5000元;林果类每亩补1500元,不超5000元,其他产业按照《子洲县产业扶贫“工具包”实施办法》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62互助资金补贴互助资金协会补助对象: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会员按年利率4.35%收取脱贫户借款占用费,所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补贴。
63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互助资金协会补助对象: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会员按年利率4.35%收取脱贫户借款占用费,所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补贴。
64土地补偿补助资金被征地群众或村组依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榆林市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68号文件补偿。水浇地:4.8万元/亩;坝地:4万元/亩;滩旱地:3.8万元/亩;梯田地:3.6万元/亩;坡旱地:3.4万元/亩;园地:3.4万元/亩;林地䓍地未利用地0.7万元/亩。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65被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款被征地或被拆迁征地群众依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榆林市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68号文件补偿。
66增减挂钩拆迁补偿款被拆迁户依据《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子政发【2018】29号文件,拆迁标准为:土窑洞2000元/孔;接口砖、石窑3000元/孔;片石石窑3500元/孔;砖木结构瓦房4000元/孔;砖、石窑(块石)12000元/孔间。
67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县建成区尚未完成煤改气的用户及镇村采用燃煤取暖的集中区域的用户3850元/台。发改局
68妇联主任工资全县村妇联主席工资每人7200元/年。妇女联合会
69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生猪养殖场户每头病死猪补助70元。畜牧局
70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动物防疫员工资每人每年2000元。
71公益特岗补贴乡镇特设信息员每人每月600元。人社局
72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公益性人员县协管每人每月2000元、就业援助每人每月1850元。
73小额信贷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及小微企业基准利率-1.5。
74贫困劳动力交通及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每户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