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管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我单位(陕西明禾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编制的《子洲县朝阳广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表格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也可向子洲县水保生态监测站(监督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胜东
联系电话:18690478555
监督部门联系人:贾伟
联系电话:0912-722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