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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洲县朝阳广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管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我单位(陕西明禾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编制的《子洲县朝阳广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表格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也可向子洲县水保生态监测站(监督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胜东

联系电话:18690478555

监督部门联系人:贾伟

联系电话:0912-722469


子洲县朝阳广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