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陕价综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子洲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决定召开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各项工作已按听证程序规定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4年1月3日上午9:00,在子洲县净化水厂项目部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本着合理、公平负担水费的原则,保障子洲供水事业健康发展,对我县城镇供水价格拟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来水平均基本水价:根据专业机构的成本监审自来水公司近三年平均单位供水成本3.11元/m³。本次居民生活用水基本价格拟由现行每吨2.6元调整为3.11元,吨水提价0.51元;非居民用水水价拟由现行基本水价每吨4.38元调整为5.38元,每吨水提价1元;特种行业用水水价拟由现行每吨水7.68元调整为8.19元,每吨水提价0.51元。
以上基本水价加上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为终端水价: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为3.81元/m³;非居民终端用水价格为7.5元/m³;特种行业用水终端价格为10.51元/m³。
陕西省水务集团子洲县供水有限公司水价调整核算表 单位:m³元 | ||||||||
用户类别 | 基本水价 | 水资源税 | 污水处理费 | 销售价格 | ||||
现行价 | 调整后 | 提高幅度 | 现行价 | 现行价 | 现行价 | 提高 幅度 | 拟调价 | |
一、居民生活用水 | 2.6 | 3.11 | 0.51 | 0.3 | 0.4 | 3.3 | 0.51 | 3.81 |
二、非居民用水 | 4.38 | 5.38 | 1 | 0.72 | 1.4 | 6.5 | 1 | 7.5 |
三、特种行业用水 | 7.68 | 8.19 | 0.51 | 0.72 | 1.6 | 10 | 0.51 | 10.51 |
(二)阶梯水价
1.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计量,其阶梯式用水计量和计量水价均分为三级,按照1:1.5:3确定。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为0—108立方米(含108),第一级实行终端水价3.81元/m³;居民第二阶梯户年用水为109立方米—162立方米,第二级水价由3.81调整为5.365元/m³;居民第三阶梯户年用水为163立方米及以上,第三级终端水价10.03元/m³。
对于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直接认定其阶梯水量和水价。
居民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养老院等)终端水价由现行的3.3元/立方米拟调整为3.81元/立方米,不执行阶梯水价。
2.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低保对象及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
3.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计量水价,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943-2014)规定的分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执行。
定额内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按终端水价7.5元/m³和10.51元/m³执行;超过定额用水量50%以内部分,按基本水价标准的1.5倍执行;超过定额用水量50%-100%的部分,按基本水价标准的2倍执行;超过定额用水量10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5倍执行,对应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不变。
非居民用水阶梯价格:非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内承担最终水价为7.5元/m³;超过定额用水量50%以内部分为10.19/m³;超过定额用水量50%-100%的部分为12.88元/m³;超过定额用水量100%以上的部分为15.57元/m³;
特种行业用水阶梯价格:定额内用水最终水价为10.51元/m³;超过定额用水量50%以内部分为14.605元/m³;超过定额用水量50%-100%的部分为18.7元/m³;超过定额用水量100%以上的部分为22.795元/m³;
阶梯水价的实施范围为县城城区所有由供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单位:元/m³ | |||||
用水类别 | 水量梯级划分 | 基本 水价 | 水资 源费 | 污水 处理费 | 最终 水价 |
一、居民用水 | |||||
1.第一级 | 0-108m³/户*年 | 3.11 | 0.3 | 0.4 | 3.81 |
2.第二级 | 109-162/户*年 | 4.665 | 0.3 | 0.4 | 5.365 |
3.第三级 | 163/户*年以上 | 9.33 | 0.3 | 0.4 | 10.03 |
二、非居民 | |||||
1、定额内用水 | 5.38 | 0.72 | 1.4 | 7.5 | |
2、超定额内用水 | 超定额1%-50%部分 | 8.07 | 0.72 | 1.4 | 10.19 |
3、超定额内用水 | 超定额50%-100%部分 | 10.76 | 0.72 | 1.4 | 12.88 |
4、超定额内用水 | 超定额100%以上部分 | 13.45 | 0.72 | 1.4 | 15.57 |
三、特行用水 | |||||
1、定额内用水 | 8.19 | 0.72 | 1.6 | 10.51 | |
2、超定额内用水 | 超定额1%-50%部分 | 12.285 | 0.72 | 1.6 | 14.605 |
3、超定额内用水 | 超定额50%-100%部分 | 16.38 | 0.72 | 1.6 | 18.7 |
4、超定额内用水 | 超定额100%以上部分 | 20.475 | 0.72 | 1.6 | 22.795 |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代表(10名)
刘 杰 富丽苑小区住户
艾 强 开元市场9号楼住户
张虎成 三成公司总经理
高合飞 百货大楼住宅楼住户
艾绍友 御善阁食品公司总经理
呼 静 廉租房住户
马 帅 子洲县大理西路住户
李枝胜 聚财路住户
封建伟 公安局家属楼住户
张志鸿 农业局家属楼住户
(二)经营者代表(2名)
李瑞萍 子洲供水公司总经理
张进国 子洲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
(三)人大代表(1名)
李明海 杨大沟副书记
(四)政协代表(1名)
路 云 农经办主任
(五)政府工作部门(8名)
吴良荣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冠华 子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白 冰 子洲县水资源工作站站长
封东亚 子洲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测绘中心副主任
纪海玲 子洲县司法局公职律师
张婷婷 子洲县双湖峪中街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 娟 子洲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科员
张 焕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干事
(六)专家学者(3名)
杜芳印 子洲供水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已退休)
李 娜 初级会计师
刘 阳 中级会计师
(七)旁听代表(1人)
薛茂升 华盛三号楼物业负责人
(八)听证参加人
1、杨 斌 子洲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
2、张文忠 子洲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3、纪海荣 子洲县价格认证中心干事
特此公告
子洲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