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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子洲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子洲县审计局局长    尚建洲

2018年71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下面我就子洲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陕西省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子洲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5月对子洲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县审计局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着重从财政资金入库的真实性和均衡性,财政资金分配的合法性及透明性,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等方面开展审计。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财政改革和加强预算管理。主要审计了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税收收入征收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水务局等7个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财政收入情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17年全县财政收入预算186979.52万元,实际实现财政收入289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44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95万元、调入资金5082万元、上年结余6379万元),较上年248726万元增加40574万元,增长16.3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7353万元,其中增值税4233万元、企业所得税282万元、个人所得税18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84万元、房产税53万元、印花税17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9万元、土地增值税220万元、车船税847万元、耕地占用税434万元、契税157万元;非税收入375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72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768万元、罚没收入32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35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652万元,较2016年235341万元增加32311万元,增长13.73%。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081万元,教育支出702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7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9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44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98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9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0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382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3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039万元,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25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48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33万元,粮油物资管理等事务支出33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6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

3.财政决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县财政年度决算报表反映全县预算总收入289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44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295万元、上年结余6379万元、调入资金5082万元;总支出为289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652元、上解支出53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29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00万元,年终预算结余671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718万元、净结余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756万元,较2016年2011万元增加了37.0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9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3万元。上述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2756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145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4207万元。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207万元,较2016年4485万元降低6.19%。全县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42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56万元、其他支出1078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918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1万元。

全县社保基金支出--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224万元。

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9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635万元。

(四)专户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专户收入共计103039.7万元,其中非税收入30.68万元、城市低保资金38264.33万元、农综资金14275.1万元、南部发展建设资金5844万元、粮食风险配套基金5162.74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0.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358万元、社保专项基金23207.47万元、灾后重建专户10856.84万元。

2017年,财政专户支出共计75339.9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21826.21万元、农综资金8299.58万元、南部发展建设资金8562.05万元、粮食风险配套基金5089.34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2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896.95万元、社保专项基金21726.36万元、灾后重建专户2918.96万元。期初结余26946.66万元,期末结余54646.37万元。

二、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截至2017年底,子洲县及所属14个乡镇政府性债务余额47073.55万元(不含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2532.5万元和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160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6823.55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万元、其他相关债务250万元;比2016年底债务余额38644.37万元增加8429.18万元,增长了21.81%。达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的4.23倍。

三、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财政局组织执行县级预算审计情况

2017年,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县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扎实推动新常态下的各项财税工作,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改进与完善收入组织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保证了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审计结果表明,子洲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从收入方面来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去年有所下降,较2016年下降10.65%;从支出方面来看,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2016年增长13.73%,主要是进一步加大了教育、农业和医疗卫生的投入,加大了住房、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总体上看,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年度预算的编制及下达程序不规范

2017年,县财政未及时编制年度调整预算,12月28日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并在12月28日才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批复下达到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方案的编制下达明显过晚,年度调整预算与决算实际是同步进行,预算的约束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缺乏有效监管。

2.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国库1378.53万元

2017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共上缴国库1935万元,其中廉租房个人缴款1281.40万元、移民搬迁缴款97.13万元,共计1378.53万元。

3.扩大预算支出范围342万元

2017年,县财政向非预算单位拨款342万元,其中:拨付国税局征收奖励以外250万元(占征收经费260万元的96.15%)、城投公司车辆购置费92万元。

4.欠拨专项资金77294.51万元

2017年,县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0231.95万元,当年实际下达144554.71万元,欠拨15677.24万元;财政专户欠拨专项资金61617.27万元,其中南部发展建设资金欠拨项目1480.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欠拨8731.22万元、农综资金欠拨5425.56万元、基础教育专户欠拨26031.24万元、城市低保资金累计欠拨19948.83万元。

5.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止2017年底,总预算仍有大量的债权债务长期挂账,其中:其他应收款2144.34万元、其他应付款9001.68万元、与下级往2万元。

6.将应作预算收入的资金作为调入资金平衡预算

2017年,县财政将一般预算收入21.2万元以调入资金的方式缴入国库平衡当年预算,未纳入当年度预算收支进行核算,导致当年度预算收入不实。

7.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2017年,县财政拨付子洲县文体广电局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李孝河罗小台李孝河文化展览馆新建厕所1个15万元、滨河长廊新建厕所1个15万元、西峰寺景区路普山新建厕所2个30万元、高坪马阳湾新建厕所1个10万元。根据调查,均未按计划实施。

8.预备费支出不合规

2017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652万元,县本级财政到目预算草案报告中安排预备费1900万元截止2017年底预备费实际安排1899.95万元。其中用于驼耳巷乡白岔村卫生室4万元、财政局等县级单位专项经费976.66万元、双湖峪镇等专项补助295万元,共计1275.66万元未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9.未按规定撤销银行账户

2017年,我县非税收入全部实现了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未发生任何相关业务。

10.社保基金未实现资产增值

截止2017年底,社保基金专户其他财政存款共计28680.15       万元。其中:社保基金专户其他财政存款8731.32万元、城市低保专户其他财政存款19948.83万元。

11.未按规定开设银行专户

2017年,县财政开立工资专户三个(子洲县财政局工资专户26-040401040002976、子洲县财政局工资户2710080101201000014209、子洲县财政局代发工资专户100313433350010001),未按规定到财政部备案。

12.未按规定拨付资金

2017年,县财政拨付县人民医院医疗救助款48.29万元,未拨入经营性收入专户,而是拨至建设项目专户 。

13.收费中心票据使用不合规

2017年,收费中心给国土局等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8支涉及金额70.41万元,给子洲县双湖峪中老年社区秧歌艺术团开具公益捐赠票据13支涉及金额16.05万元,共计86.46万元。

14.振南资金收缴不力

2017年,振南整合扶贫资金共安排资金3424万元,全部属于无偿资金,至年底全部下达并拨付。截止2017年底,以前年度欠缴振南有偿资金本息共计1494.4万元,回收任务未完成;当年回收的本息31.47万元未归还大预算。

15.政府采购审批不规范

2017年,子洲县财政局采购办项目实施申请审批764个(部门集中采购21个、分散采购5个、集中采购79个、自行采购659个),其中:18个项目应为集中采购项目而审批为自行采购项目,涉及15个单位555.88万元;9个项目应为集中采购而审批为部门采购,涉及7个单位512.22万元。

16.挪用财政资金500万元

2013年1月28日,县财政出借子洲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00万元,同时子洲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又利用财政资金出借子洲富华油脂工业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直至2017年底仍未归还,挂其他应收款。

17.会议费支出不合理

2017年,会议费收入245万元,支出271.25万元,当年收支赤字;部分会议报销不附会议通知和报到册;列支专项经费135.5万元,占比率达49.95%;车辆租用、打印材料及展板制作列支72.18万元,占比率达53%。

18.其他应关注的问题

根据财政提供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财政工资数据身份证号码错误30人;

2)不动产登记办协管员未满18周岁1人;

3)非上卡人员和县协管员重复领取财政工资5人;

4)上卡人员和非上卡人员重复领取财政工资10人;

5)2017年,就业援助人员预算400人,实际发放374人,多决算26人;协管预算870人,实际发放856人(包括47人未发放),多决算14人。

对上述问题,审计期间,财政部门已对部分问题进行整改。

(二)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经对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税收征管情况总体较好。在组织收入方面,能较好地执行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税收征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双定个体工商户定额结果未公示

2017年,子洲县评定双定户的个体工商户天天快递等共计940户,未进行定额结果公示。

2.延压税款

2017年,上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税款4116874.01元,其中2014年3190元、2015年5738.88元、2016年4107945.13元。

3.未按时上缴税款

经对2017年入库查询数据比对,发现入库日期迟于上解日期10天以上的入库税款共计5293044.17元。

4.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2017年,子洲县地方国库报表反映: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入库共计21878.08万元,应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共10941.14万元,而实际征收入库817.94万元,漏征276.20万元。

5.提供数据不严谨

2017年,会统报表反映纳税登记2117户,征管和信息股提供管1174户,相差943户。

(三)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水务局7个部门的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日益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执行和财经制度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2017年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65830465.83元,是以前年度结余数。

2)无预算支出

2017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费账户列支张雪峰养老保险费63055.48元、住保中心办公费50000元、质监站办公费30000元、市政所办公费20000元、环卫所办公费40000元、监察大队办公费40000元,以上合计243055.48元。

3)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至2017年底,子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应收款期末借方余额6542267.93元,挂账时间均在3年以上。

4)扩大开支范围

2017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列支子洲县民心水电服务有限公司在金水湾挖断天然气赔偿10000元,根据合同规定应该由施工方负责此项费用。

5)挪用财政资金

2017年,县市政管理所在市政维修费中列支房屋维修费(榆林市飞虎装饰油漆壁纸商行-高伟)42584元。

2.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审计发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前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金额540821.73元,其中支出单据649支460774.50元、单位职工借款17支17906.80元、乡镇欠款41支62140.43元。

2)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根据子财〔2017〕489号文件,预算独生子女保健费(直通车)784080元,截止审计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此款仍未发放。

3)多记现金支出6480元

2017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他应收款—公务卡多记差旅费支出6480元,经核实,2017年11月58号凭证现金列支了该款项,多记现金支出6480元。

4)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至2017年12月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他应收款挂账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77046元,其他应付款挂账1265038.20元。

5)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

2017年12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购入台式电脑1台7200元、联想笔记本电脑2台12300元,合计19500元,未及时登记入账。

3.县水务局

1)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止2017年底,县水务局预付账款余额1664426.50元,其他应收款5826868.50元,其他应付款6432535.22元,长期应付款108424.30元。以上挂账账龄超过一年。

2)结余资金较大

截止2017年底,县水务局往来户资金为99360344.40元,截止2018年2月14日,单位往来户资金为34275051.01元。

3)会计制度选用不正确

2017年,县水务局为行政单位,但在采用会计制度时却用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拨入专款未作结转或结余

截止2017年底,拨入专款8913075元,其中债券工程1354975.20元、以工代赈-330974.78元、生态工程-969261元、集雨节灌614104.50元、甘露工程331552.08元、人饮工程7057500元、骨干工程-10000元、防汛抗旱865179元未结转。

5)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2017年,县防汛办在承办单位提供食宿和自带车的情况下,列支伙食补助费1080元、市内交通费补助600元。

6)漏记固定资产

2017年,县水务局购卫星电话、对讲机等20990元,应在防汛办记固定资产,但未记入;2018年以前县防汛办收到上级单位配越野车一辆未记账,收上级单位防汛设备一批均未记账。

4.县财政局

1)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列支有关费用

2017年,县财政局列支家属楼1号楼和2号楼水费22729.3元,列支“榆林市榆阳区城市青年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宣传费10000元、“榆林市中凯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宣传费5000元、元宵节宣传费67800元,弥补单位职工灶亏损73540元。

2)累计结余大,造成资金闲置

2016年底,县财政局经费户结余3510499.94元, 2017年底,结余净增加983420.52元,累计结余4493920.46元。

3)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

 2017年,县财政局购置《现代领导智谋6套计19800元,罗马柱座地烟灰桶15个计13500元,上述资产已投入使用,但未验收入库和登记“固定资产”。

4)未及时清理往来账款

截止2017年12月底,该局经费户 “预付账款”科目余额360000元,“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204000元;“应付账款”科目余额96484元,“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638097.42元。

5)会计核算不规范

2017年,县财政局财政拨入工资1494814.40元,账面记财政拨款收入1475586.30元,少记19228.10元。

5.县民政局

1)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2017年,县民政局使用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报刊发行单位订刊报销凭证列支报刊征订费2187元、使用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列支老干局文化服务费30000元,两项共计32187元。

2)虚列支出

2017年,县民政局列支54名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伙食补助费48600元,未取得发放伙食补助费签领表。

3)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2017年,县民政局购入办公桌8张、办公椅子13把、文件柜4套,计7950元;县婚姻登记处购入空调1台,计3890元。以上共计11840元固定资产,均未及时登记入账。

4)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账资料不完整

2017年,县民政局列支烈士陵园打井费用76998元,无预决算和工程验收资料;列支烈士陵园道路硬化费用52104元,无施工合同和工程验收资料。

5)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2017年,县民政局列支子洲县社区服务中心及救助站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及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费7323528元。上述基本建设项目均未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导致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入账。

6)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至2017年底,县民政局其他应收款挂账1372758.40元,其他应付款挂账883001.99元,上述账款挂账时间均在3年以上,一直未作清理。

6.县文体广电局

1)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2017年,县财政拨入农村文化建设资金4180000元,县文体广电局实际拨付7个村建设资金730000元,下余3450000元用于苗家坪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2)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2017年,县财政拨入“三馆免费开放”资金1750000元,县文体广电局实际拨付资金400000元,滞留专项资金1350000元。

3)超预算列支专项经费

2017年,县财政预算“陕北过大年”活动经费1000000元,县文体广电局实际支出该项费用1607477.5元,超预算列支607477.5元。

4)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止2017年底,县文体广电局其他应收款挂账646810.79元,其他应付款挂账914537.83元。上述往来账款挂账时间均在2014年前,至今未作清理。

7.县统计局

1)违反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2017年,县统计局列支2015年统计年鉴费56000元。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截止2017年底,县统计局固定资产明细账中有轿车一辆,金额202765元,实际该车已被公车办收回。

3)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止2017年底,县统计局挂账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往来账款有:其他应收款-财政局15014.80元,其他应付款-单位经费89021.50元、其他应付款-职工工资及三费907.30元,至今未作清理。

对上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审计处理意见,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制度和法规的重要问题,已建议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对执行国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重要项目的审计情况,我局责成相关部门单位研究整改。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支出的核算和会计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收入真实,杜绝虚收虚支,保障财政资金的合法安全。

(二)切实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既要加大清理盘活力度,做到清理范围的全覆盖,同时,也要清理各类财政专户应收应付款,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确保结存在国库、财政专户和部门账户的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

(三)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四)进一步加强和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根据县级财力相对不足的实际,突出抓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凡是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都要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杜绝财政性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具体履行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机构,不准以任何理由坐收坐支、截留收入。

(五)高度重视财政涉农扶贫项目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良性运行机制,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程,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保障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资金安全、高效发挥效益,同时注重统筹调度,形成强大合力,把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强,坚决杜绝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的闲置甚至浪费,确保惠民政策的长效运行和群众最大限度长期受益。

(六)针对我县财政专户存款余额大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认真组织清理相关结转账户,及时下拨各项专项资金,使专项资金及早发挥效益。

(七)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问题,防范财政风险。建立偿债准备金,完善准备金制度,防止发生政府债务危机,防范财政潜在风险。对平台公司举借债务和其他内外债务加强集中管理,规范其融资行为。

(八)建立责任追究制,以增强税收征管人员自觉依法征税的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配合、环节控制,达到各行业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堵塞漏洞,消除监控死角,提高税费征管水平,从而形成政府管税、专业治税、部门协税的良好局面,最终达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减少税源流失、保障国家税收应收尽收的目的。

(九)各财政预算执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切实安排好本单位各项支出,不得随意变更支出用途,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部门预算行为。一是严格落实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促进部门单位健全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人员配置和业务核算,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确保预算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清晰地反映本部门的各项经济活动。二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部门单位要精简提效,强化在编人员履职尽责,从源头上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现象。三是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部门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财务核算和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考核与惩戒,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切实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