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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解读

一、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会议精神,为加快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追赶超越”步伐,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打造“子(只)一次·洲(周)服务”营商品牌,按照《中共子洲县委办公室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子办发〔2021〕39号),制定《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理念,以数字化改革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标杆引领、数字赋能、改革集成、系统推进,加快制度重塑、服务提质,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浙江辨识度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为全面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健康舒适的人文环境,提出17个领域的改革举措。

一是优化市场准入和主体退出机制。主要包括企业开办注销领域、办理破产领域等2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点、堵点深化改革创新。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

三是提升营商办事便利化水平。主要包括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获得用水用气领域、获得信贷领域、政务服务领域、市场监管领域等4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四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等1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五是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主要包括获得电力领域、不动产登记领域、纳税服务领域、获得信贷领域、政府采购领域等5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执行合同领域、包容普惠创新领域等2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七是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招标投标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等2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实行清单管理。

二是整体推动落实。围绕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由县营商办牵头不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协调解决各项任务落实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营商办组成专项督导组,坚持常态督查和重点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