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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印发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公路“路长制”文件精神,按照《榆林市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函〔2022〕104号)、《榆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榆政办函〔2022〕105号)和《中共子洲县委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子发〔2022〕1号)、《中共子洲县委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奋力谱写子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子发〔2022〕2号)要求,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我县印发了《子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分总体要求、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其中“路长制”组织体系分“总路长、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本行政区域省道和农村公路总路长,为辖区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县级包乡镇领导任县级路长,为包抓乡镇所涉省道、县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并督导乡镇积极履行农村公路管理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本行政区域乡级路长,为本乡镇乡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并督导各村积极履行农村公路管理职责。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任本行政区域村级路长,为所在村村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原则上每条农村公路均应设置路长。总路长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县、乡、村三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辖区内和所包抓农村公路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工作。

据介绍,我县“路长制”分三步推进实施,其中2022年7月底前,县政府制订实施方案,乡镇政府参照县政府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2022年8月底前,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推行,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2022年12月底前,对全县“路长制”建立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形成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机制。

据了解,推进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要求同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深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健全农村公路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巡检制度、强化农村公路信息公开、建立定期报告机制。方案旨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显著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为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