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解读/ 正文

《子洲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按照县委关于子洲县扫黑除恶重点行业整治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行业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方案》成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县教体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组成。

《方案》从加强校园内部管理,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校园周边建筑活动和环境卫生,确保校园周边集贸市场、商店、摊位(点)等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校园食品安全等方面划分工作重点。要求通过重点落实部门,通过部门完成工作重点。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明确了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交警大队、烟草专卖局、环境保护局结合各自职责,按照工作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